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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即 大型检查费用或最高降40%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7-1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近日,发改委在《介绍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情况》中表示,即将会同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印发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去年出台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意见》即将对外公布之时,各地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已经悄然展开。

  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时,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是降低CT、磁共振检查价格,提高诊察、护理、手术和床位价格。“涨价并不是主流,而是更合理的反应医疗服务人员的价值。”一位医疗行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很多医院还在执行20多年前的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是20年前的价格。”清华长庚医院杨青博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更重要的是“供需主导,拓宽供给,竞争成价”,“要特别关注医师在医疗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和角色”。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即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理顺理疗服务价格是我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方向。

  6月28日,发改委在《介绍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情况》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坚持总量控制,调放结合,强化政策联动,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建立起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据了解,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我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从整体来看各地改革方案主要是,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施零差价销售,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今年7月份起,山东省多地将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据山东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据媒体报道,据山东省淄博市物价局测算,以2014年为例,10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为16497.9万元(中药饮片除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后(金额为13198.3万元),患者总体医药负担减少32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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