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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你必须知道的三大重点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7-1-6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医药物流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全供应链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上下游供应链紧密衔接、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的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服务商转型。

  医药电商企业在“十二五”后期发展迅速,并在“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学服务”等多个领域不断进行探索尝试,“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跨界融合的综合服务商转型。

  与此同时,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也需要逐步得到优化和改善。具体来说,通过优化行业布局、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等方式来实现。

  《规划》还特别提到,要完善药品流通领域市场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清理和废止在企业跨区域经营、合作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药品定价、采购和支付机制,参与制订有关竞争政策,清除市场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

  重点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规划》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到了要构建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鼓励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重点在城市便民商圈、新建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配送与服务网络,发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寄递网络优势,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规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目前,中国邮政、顺丰、UPS等快递已加入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配送的大军中,未来这一领域的竞争势必将更加激烈。

  在提高药品供应链运作效率方面,《规划》提出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疾病谱变化及患者健康需求和消费习惯等数据信息,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分析和应用,为药品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判断市场趋势、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医疗机构改进用药选择、加强合理用药,提供有价值的数据支撑。

  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止2015年底,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企业达517家。其中拥有网上零售类B2C证书(C证)共386家企业,新增了122家。

  在零售服务模式创新上,鼓励应用可穿戴医疗等新技术,发挥医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护理师等专业人才作用,积极发展个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慢病管理业务,构建“服务+商品”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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