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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被禁将促进处方外流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8-12-1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业界瞬间哗然。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禁止医院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被禁,将促进处方外流

众所周知,自从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药房就成了医院的成本部门,甚至一度被认为是额外的负担。医院通过药房托管,不仅弥补了在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利益损失,为医院的运营找到资金的补充,且工作更加高效。

但是,药房托管被禁止了,药品零加成的压力仍然有增无减,这将极大的促使医院将药房社会化,处方外流也就顺理成章了。

此外,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一直在努力推进处方外流。

与此同时,在控制药占比、医保控费等措施下,使得医院不断承压,以及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在各方共同推动下,处方外流势在必行。

?处方外流,正在加速落地

除了国家层面多次发文强调,随着医药分开政策不断推进,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处方外流落地,也正在明显加速。

今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推广智慧药房,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传统药品保障流程,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

今年5月,梧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在处方共享药店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共享药店,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

今年3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发布《零售药店试行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通知,明确指出:“零售药店可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可依托信息化条件试行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

据赛柏蓝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有超过20个省市明确发文,表示支持处方外流。

对于处方外流的落地,最重要的是处方流转和医保衔接,必须要厘清医院、医生、患者、药店四方的利益关系。

长期以来,处方的真实性、药品销售的真实性无处可查,导致零售药店统筹报销是困扰政府的难题。

此外,除梧州等极少部分城市外,医保统筹账户目前并未对药店开放,处方流转后,在药店买药只能刷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额度用完,患者如需报销,还是要去医院。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曾对媒体表示,除了结合国情推广电子处方,为了处方外流,还应该建立一个方便医院、患者和线上线下药店运转的处方共享平台,多手段将处方从医院分流出去。

?2500亿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卫生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公立医院收入20842.56亿元,医院收入增长率11%,药品总收入7542.41亿元,药占比36.19%。

据兴业证券分析,假设医院收入按10%增长率稳定增长,对比处方自然流出下药占比下降与政策驱动下药占比加速下降至30%的缺口,预计2017-2021年处方外流总金额将达到25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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