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取消低价药目录审批,透露了哪些风向?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5-18 打印内容
近日,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相关规定,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取消自治区低价药品“目录”审批制度。具体而言,将以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凡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可按照国家低价药品相关规定和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开展低价药品采购工作,确保低价药品供应;凡不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不得执行低价药品相关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管理,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最早的低价药目录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当时时代的客观原因催生了各种目录的制定。包括国家卫计委的基本药物目录、国家人社部的医保目录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目录有其特殊原因,所以在主管部门没有公示废除前将继续执行。但在国家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原管理药价部门的职能也在改革,药品供应链的管理会有新的顶层设计,现在有地方取消低价药目录审批制度,也在情理之中。
第二个必须考虑到的是,国家对各行业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甚至提出要交强责险。从国家生态环境部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就可看出,各种因素叠加下,生产的成本提高会倒逼医药工业做进一步的转型升级。以前,考虑到新医改的目标是“低水平、全覆盖”,企业目的是要中标,但很多药品一中标后就消失了,其中成本价格与利润不成正比是重要原因。当然也有些企业因其品种进入了低价药目录而进行提价也是存在的。
再有,必须考虑到药品进入医院的情况。一些厂家为了能够在医院开户,可能把某些药品的价格降得很低,其利润用其他品种来补。但现在形势不一样了,因为有了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实施,企业必须权衡有些品种是不是要进行一次评价、实施一致性评价将付出的是多少,思考之后肯定会有所取舍,而比较容易做出战略性放弃的,很可能就是低价药,或那些竞争很激烈利润却很薄的品种。
鉴于以上情况,现在由一个相对不够发达的地区对低价药目录提出有所松动的迹象,至少可以说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差比价原则可能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比如,由于成本上升或其他原因,某些品种价格不得不适当提升,如果原低价药目录中有这个品种的话,那就比较尴尬,现在目录取消,那么这类品种还是可以参考差比价去进行市场运作。
笔者留意到,最近《焦点访谈》对于医药产业高度关注,也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层面的一些指引方向,即继续加快高质仿制的发展速度,那么一致性评价推进的速度也会随之加快,目的就是让老百姓用上真正质量好的药,这样的好药自然不等于廉价,当然,能够价廉物美更好。但现在市场的情况是,很多药品的价格要提升是因为原料价格涨了、人力成本涨了,所以如果还要提低价药的概念,可能会有误导。也就是可以理解为,现在再一味强调低价药,已经不那么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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