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致性评价全分析:品种,厂家,进度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8-17 打印内容
2018年7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五批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名单,并称这将是国家药监局最后一次分批次公告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也意味着已开展了两年多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入常态化和制度化。实际上除国家已发布的5批外,还有通过“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和“补充批件注明通过一致性评价”等其他途径公布的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现分汇总、已通过的、在评审中的3部分对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进行分析如下:
一、一致性评价进展盘点
截止2018年7月底,包含已通过和正在评审中的一致性评价品种共121个、规格236个、涉及药企104家,相对绝大部分需进行一致性评价的约1.6万个品种、16万个批文、4300多家药企而言,任务还非常艰巨。
截止2018年7月底,共有28家药企的35个品种、67个规格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其中289目录内的有16个品种、26个规格,涉及28家药企。
1、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部分企业?品种数量排名
从企业角度看,浙江华海药业成为最大的赢家,共有9个品种通过,其中289目录内的有4个,可见文件规定的“在中国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海归品种在一致性评价中受益匪浅。
此外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正大天晴集团(含子企)有4个品种通过,扬子江药业集团有3个通过,成都贝特、江苏豪森、江西青峰、齐鲁制药集团(含子企)和浙江京新等5家药企都有2个品种通过。
从品种角度看,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蒙脱石散、瑞舒伐他汀钙片等4个品种均有3家企业通过,如瑞舒伐他汀钙片就有南京正大天晴、浙江海正和浙江京新3家药企通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文规定“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目前,已有多省出台了关于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挂网采购政策,其中,青海、浙江、江西等省对3家已有了各自规定:
青海规定“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达3家以上,未通过的中标品种要暂停采购”;
浙江规定“同品种药品,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线交易产品,原则上暂停在线交易资格”;
8 月 9 日,江西省发文“对已有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也不接受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动态增补报名申请”。
3、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289目录内的全部品种?企业数量排名
截止2018年7月底,289目录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共有16个品种、26个规格,涉及28家药企,分别占289目录内的289个品种、17740规格、18多家药企的5.5%、0.15%、1.5%,尽管17740个批文不必完全通过,也不是这种完全的对等换算关系,但据此可看到距2018年底大限完成难度之大。
其中,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蒙脱石散两个品种有3个厂家通过,其中,通过了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一致性评价的分别是扬子江、江苏黄河药业和华润双鹤;通过了蒙脱石散一致性评价的分别是扬子江药业集团、先声药业和四川维奥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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