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药目录调整或强化,这些药品受影响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2018-8-31 打印内容
2012年9月21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经原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不鼓励基药增补。
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基药政策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王宏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与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不同,我国的最初基本药物制度除了目录外还有四个特点,一是零差率销售,二是双信封采购,三是基层机构必备,四是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它药物。
“从现在看上述特点已经逐步消失,基本药物的特征已经不明显。首先现在几乎所有药物均实行零加成,其次随着低价药政策的实施,双信封采购也不再全部实施,再次因分级诊疗需要基层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的规定也被突破,最后报销比例无明显差异。目前药品的定价、采购、报销相关职能均在国家医保局。”
也就是说,如今的两保合一、分级诊疗、基层配备使用一定比例非基药等政策,对基药目录的作用有所削弱。
此次,国家重提调整基药目录,将可能强化基药目录的作用,而辅助用药、中成药、慢病用药、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临床疗效明显的药品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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