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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明确2020年七大工作重点!药品集采有哪些变化?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1-2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019年11月,湖南省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保量控量、整体降费等方式,对以该省临床累计采购金额占前80%为主的52种抗菌药进行专项集中采购。这一业界瞩目的省级集采已在1月13日进行第一轮报价,最后的结局如何有待继续观察。

同年11月,武汉市发布《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成为在集采新政下全国率先单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的城市。从日前武汉市医保局披露的情况来看,“武汉模式”效果甚佳:44个品种中(不含胰岛素)有39个议价成功,单品最高降幅93%,与全国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1%;另外还有18个原研进口品种入选此次集采,与全国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为20.15%,原研药品最高降幅为43.45%。

而备受业界期待的还有武汉市同时开启的全国首次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尽管1月9日谈判已启动,但截至发稿仍未有相关结果流出。有业内人士指出,武汉此次小规模的胰岛素带量采购或将为全国更大规模的采购“投石问路”。

而在湖南抗菌药集采报价如火如荼之际,福建省医保局官网亦在1月13日发布了《关于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通知》,宣布对部分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下称“未过评品种”)进行遴选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福建将在上年度同一通用名未过评品种总用量的70%估算采购基础量,在确保一年采购周期内完成基础量的同时,要求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少于同一通用名仿制药品使用总量的60%。

在地方性集采“多点开花”的背景下,全国药品的采购格局将朝着带量集采常态化的目标迅速演进。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集采在大体上将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过评的品种,将纳入国家集采范围内实行国家集采;另外一类是还未开展一致性评价或无法做一致性评价以及仍然存在技术争论的品种,虽然没有一致性评价作为采购条件,但也可以通过目录、剂型、规格等结构的合并来实现供应集中、量价挂钩,组织形式会放在省地市甚至医联体等层面操作,产业界要对像农贸市场“讨价还价”般的药品带量采购方式加以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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