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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个非基药被淘汰 国家基药目录或再迎调整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5-2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众所周知最近一次的基药目录调整是2018年,2018年10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685个品种入围,新版基药目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基药目录,国家卫健委强调要完善目录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定期开展评估,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日前,有消息显示,相关部门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将适时启动基药目录调整工作。基药目录何时再调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按照基药目录调整不超过3年的原则,基药目录在今年或者明年是有可能适时启动的。

我国的基药目录从最早的307,到之后的520,到现在的685,目录是不断在扩容的。在目前的分级诊疗下,基药目录扩容能够在满足基层用药的同时,涵盖更多病种,满足所有医疗机构用药。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基药目录的调入和调出有着明确的标准。

药品调入的标准:

一是结合疾病谱顺位、发病率、疾病负担等,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从已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中,遴选出适当数量基本药物。

二是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医药行业发展创新,向中药(含民族药)、国产创新药倾斜。

规范剂型规格,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医药行业研发创新。对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药品调出的标准:

一是药品标准被取代的;

二是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三是发生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

四是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

五是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重点调出已退市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较多、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以及有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替代的药品。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少数民族地区可增补少量民族药。

随着基药政策的落地,986政策将会如何推进,未来基药目录会如何调整?让我们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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