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抗菌药集采规则复杂 科伦药业产品高价中标遭质疑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6-5 打印内容
同时,用最低价出线的原则让众多国内企业拼杀,造成一些重要临床用药以低价中标,但某些企业的中标品种之前却很少被临床使用。在此情况下,医生可能更愿意选择原研药,导致医保费用不降反升。
此外,投诉认为,此次集采有纵容企业或个人利用招标规则制定的漏洞不当牟利,获取高价中标出线的机会,包括质量层次的设定与划分、评审分组、最终结果公示等。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集采共划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专利保护期内化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以及微生物及代谢物专利药品;第二层次为已过保护期的专利药品以及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出口药等;第三层次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的药品制剂以及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以及增加了主要适应证(等同或大于过期专利药适应证)且第一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件的药品;第四层次为其他通过GMP认证药品和进口药品。
中标结果公布后,许多厂家申报的品种因进入上述前三层次而获得高价中标,但其中有多个品种的资质遭到投诉或质疑。
例如,第三层次(一)明确,获奖对象是药品制剂本身,奖项内容须含有报名药品相关的特征性描述,不包括通用技术和其他通用研究成果的药品。
湖南科伦申报的注射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2.25g(2g:250mg)通过这一层次认定,以19.9元/支的价格中标,而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同规格产品中标价为6.8元/支,仅为其三分之一。
有多条投诉质疑,湖南科伦提供的获奖证书为2008年12月3日的《抗生素代谢工程的基础研究》,该奖项属于通用技术和其他通用研究成果。因此,湖南科伦申报的注射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2.25g(2g:250mg)不应该被认定为第三层次(国家自然科学奖)。不过,尽管受到多次投诉,经湖南科伦方面申诉后,该产品仍被认定为“国家奖项”,获得高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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