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不得单独进行带量采购 必须组成联盟!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7-10 打印内容
为确保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集中采购允许多个企业中选。允许同一产品不同企业的中选价格存在差异,引导企业合理竞价。
5月18日,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议价谈判方式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布3+6耗材谈判中标械企及价格。
5月9日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公布带量采购竞价方式拟中选结果:13个竞争组中,有25个产品确定为拟中选产品,与联合采购地区医疗机构原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4.21%,最高降幅为84.73%。
多省价格联动与谈判之下,即将落地的是耗材医保谈判。6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对于独家产品,原则上通过谈判确定首次医保支付标准。
谈判成功的,医保部门按照谈判协议确定支付标准。谈判不成功的,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被纳入目录的要予以调出。医用耗材的谈判规则另行制定。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指出,对于临床价值高、市场价格较高的独家产品或专利期产品,探索建立谈判机制,以医保报销为杠杆,促使其合理形成价格。 可以看到,带量采购趋势已经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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