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集采医院和药店同药同价!零售市场大整合
作者:中国医药网 来源:中国医药网 2022-7-29 打印内容
在定点零售药店也有望与医院同样的价格买到集采的药品。
7月21日,江苏医保局公告称,拟向省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省平台采购,向社会公开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向省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均可自愿申请参与省平台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
值得关注的是,对省平台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未来纳入集采的药品可以在医院和药店实现同药同价。
“药店纳入集采药品、实现零差率能够大大方便患者购药。”
“患者能够更便利地买到低价、质量有保障的药品。”
“集采药品进药店确实会一定程度上削减药店的利润,但是同时也会给药店引流,对于企业和药店来说则有利有弊。”
“‘零差率’销售,对于药店来说如果失去加价空间,或缺少参与的动力。”
“医院实现集采药品实施零差率后,政府是采取提高医疗服务费或增设医事服务费来弥补医院经营费用问题,而药店并没有这样的政策支持,如何解决这一政策才能真正落实集采药品零差率的实施。”
定点药店纳入集采药品按“零差率”销售,业内持有不同的意见,对零售药店来说,纳入集采药品究竟会有哪些影响呢?对于整个药品零售市场而言,又会有哪些影响呢?
01、多地推动集采药进药店 医院和药店实现同药同价?
自2018年的4+7带量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经完成了七批。除了国采,各个省市区也在开展省级集采或联盟集采,药品价格得以降低,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7月12日,第七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在南京完成投开标。此次集采最终产生60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无论是国采还是地方集采,最终落地执行大都面向医疗机构,而不包括药店。
有分析指出,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落地和深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实现“三保合一”,成为最大采购方,作为医保定点机构的连锁药店,也势必在往后逐渐加入到医保药品的采购序列中。
事实上,国家层面也相继下发“将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相关政策文件:
2015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文件,就有关于将零售药店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内容。“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
2017年的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也提出了“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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