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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11-24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二是问题导向。围绕健康需求和医疗卫生服务短板,针对群众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妇幼健康服务、疑难重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改善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的条件。

  三是协调发展。中央投资进一步加大向基层、贫困地区和公共卫生领域倾斜力度,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医疗卫生资源差异,加快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是务求实效。参照相关建设标准,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条件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发展实际,量力而行,确保功能适用,防止规模无序扩张,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全过程。

  五是改革引领。注重服务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等重大改革同步推进,做好增加投入与制度建设、改善基础设施与提升软件环境有机结合。

  二、建设任务

  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包括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疑难病症诊治能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工程建设。

   (一)健康扶贫工程

  1、建设目标。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每千人口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8张左右,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为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任务目标提供设施保障。

  2、建设任务。支持县域内千人口床位数不达标、业务用房面积缺口较大(含危房改造)的县级医院建设。重点提升住院服务能力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新增床位要向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允许在新区建设县级医院分院,或在医疗资源短缺、覆盖人口多、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医院分院,确保县域内优质资源覆盖到所有人群,提高整体水平和运行效率。

  2017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

  3、建设标准。一是依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县级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改善就医环境。二是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8张控制(其中,中医医院按每千人口0.55张控制),老少边穷地区10万人口以下的县原则上床位数不超过2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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