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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猜想:192亿元规模药品要开始GPO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7-8-18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药品集团采购(GPO)在2016年只有上海模式和深圳模式,2017年随着广州、东莞等多个城市陆续加入GPO,GPO在国内的实施范围在扩大,据悉有意愿开展GPO的城市还有重庆、中山。

8月9日,湖北发布关于公布《湖北省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的通知,其中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3号),提到引入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GPO)。这意味着除了广东之外,又一个省份在省采购平台的模式下加入GPO。

谁来管?

发改委下属交易平台管GPO或是趋势

除了上海的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深圳的全药网,其它城市暂无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东莞将依托深圳市确定的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广州确定会建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上海的GPO组织为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是上海医改办指导下的第三方非盈利组织。

深圳市的GPO组织则是由遴选中承诺“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的深圳海王集团下属子公司“全药网”。

湖北目前能实现GPO功能的平台只有武汉华中药品交易中心,其成立于2015年7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原则,在“互联网+”的助力下提供在线药品展示和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旨在积极探索建立医药流通新机制,有效降低药品交易成本,推动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促进药品价格理性回归,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华中药品交易中心的运营团队,由精通互联网及医药的专业人才组成,实际上就是一号店创始人于刚光环加持,据称拥有五年以上互联网从业经验者占83%,三年以上电商运营经验者占71%,有医药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约占80%。但此模式能否超越全药网,仍有待观察。

广州在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中明确,将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平台。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2016年第39号令),“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上级领导单位是广州发改委,不知道这是否发改委重新管理药品价格的一个信号。

采购主体?

深圳、上海部分试点,广州、东莞全市试点

上海首批参加采购联盟的会员医疗机构,包括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上海市东方医院,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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