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势猜想:192亿元规模药品要开始GPO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7-8-18 打印内容
深圳第一批改革试点的市属及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等25家公立医院。
东莞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须参与平台集中采购,鼓励全市社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与。
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中央、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解放军、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共有152家公立医院。其中,部属医院8家、省属医院26家、市属医院23家、区属医院73家,部队武警医院5家,其他企事业单位医院17家,另外还有5家独立核算的医疗分支机构。
2017年广州和东莞即将进行的GPO不像深圳和上海那样只是抽部分医院做试点,而是全市医疗机构一同GPO。
采购规模?
广州、东莞约192亿元药品要GPO
深圳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包括:(一)上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的药品除外;(二)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以及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由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负责集团采购药品的遴选并编制《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上海的GPO所覆盖的产品则基本覆盖所有品类的产品。目前上海已发出5批药品目录,深圳则发出2批目录。
表1 上海和深圳GPO批次对比
东莞的采购药品范围包括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和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等保障类药品,以及上一年全市公立医院在省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除外)。
广州暂无公布采购药品的范围,按2016年广州市等级医院的采购规模超过200亿元(含省属)、东莞规模预计在40亿元左右推算,广州东莞医院规模的80%也有192亿元。假如192亿规模产品要面临GPO,并且GPO的服务是按美国GPO目前收取的费用平均仅1%~2%,那么仅广州的费用就有1.2亿元。
省级平台何去何从?
广东省药交平台面临角色转变
广东省以广东药品交易中心作为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从2013年年末至今运行了3年多时间,全省的药品基本集中在平台上进行网上交易,药品价格也在逐渐下降。
根据交易方案,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上可允许3种交易方式:一是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报量汇总至平台竞价议价;二是各地可组建医联体以团购的方式与生产企业在省交易平台上自主联合团购;三是医改试点城市以地级市为单位在平台上自行采购(广东省内医改试点城市: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以及肇庆),具体办法由试点城市制订,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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