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的未来在哪里?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5-11 打印内容
这几天,医药同仁的手机上都充斥着大量这样的短信:某某医院要增补采购目录,某某医院要求清理库存,某某商业公司要求返利(若不抓紧兑现,直接列入商业黑名单)……
自2015年7号文以来,药品招标采购有点像段誉手里的六脉神剑那样飘忽,持续性(二次议价屡禁不止)、反转性(省级采购名存实无)、严肃性(各省价格联动)、杀伤性(福建阳光采购)更大于示范性(四个“采购”不动摇)。
都说2018年是招标大年。就在大家以为福建会第一个挑起降价重任的时候,浙江却率先放出风声要进行价格联动,就在浙江余音未了之时,贵州片区议价采购引起一片争议。2018药品集中采购的困境在哪里?未来又在哪里?
药价面临三道槛
必须承认,2018年,药品价格面临三道槛:
1.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2016年6月卫计委出台的《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医疗费用的年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在此背景下,医疗保障局的成立,相信将最大程度地将药品定价、医保目录制定、药品招标采购等事务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医保控费领域正在大力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新型控费方式,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将得到极大改善。药品价格作为其中重要一环,岂能独善其身?
2.严格控制用药结构。新公布的国家新版医保目录,粗略统计,本身数量就少的中药注射剂受到不同程度限制的不在少数,受限品种中,有限制使用范围的,有限制适应症和限重症患者的,而且受限品种普遍市场体量较大。
在此背景下,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市陆续对用量大、价格高、辅助性治疗药品制定了重点用药监控政策,锁定的是不合理用药行为,调节的是医疗机构用药结构。药品价格首当其冲,不降价根本就不好意思。
3.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进入2018年,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已经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
具体到药品,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现阶段的过渡时期,医疗机构在结余留用利益刺激的大背景下,对药品以采购量压价、以市场覆盖空间降价不会有丝毫犹豫。
在这样的大形势下,药品采购从“集中”逐渐转向“分散”,二次议价、跨区域组团议价、骨折降价等现象屡见不鲜,价格在省际左右联动后还要继续进行省市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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