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惠民政策 撬动医药保障升级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2-22 打印内容
在2018年8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的《关于征求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意见的通知》中,“K药”就作为唯一一个PD-1药品入选了48个急需药品。
2018年8月,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时间规划,即8月底前,各省份出台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9月底前,全面启动专项采购工作;2018年年底前,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完成,挂网、采购、使用监测和终端售价等全部到位。
从2015年至今,共有37种抗肿瘤药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覆盖肺癌、胃癌、乳腺癌等多种癌症。在2018年被纳入医保目录的17种抗癌药品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7%,最高降幅达71%。
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2018年底,财政部披露,2019年将新增对醋酸曲普瑞林、福美坦等50多种抗癌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
由于抗癌药单价普遍较高,多位业界专家指出,实际落实中,政策可能与目前施行的“药占比”等医药控费政策产生冲突。
作为回应,2018年11月29日,国家医保局联合人社部和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0号),要求对于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与合理用药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方来英指出,国家出台的一揽子抗癌药惠民政策是我国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百姓健康获得感的有力举措,极大地降低了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使得更多的肿瘤病人能够用得上、用得起肿瘤药。同时,国家谈判让抗癌药进医保的做法,也为医药企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导向作用。
“这种做法和以往政府定价有着本质的不同,和以往的招标采购也有不同,它更加尊重了市场。尊重了市场,就会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并通过创新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这就是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方来英在人民政协网上撰文指出。
一致性评价推进 提质降价有了制度保障
在药品质量提升和价格下降的过程中,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一直贯穿始终。
改革开放初期,为改善国内缺医少药的局面,我国鼓励企业仿制国外已上市的专利药品,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但是,在长期的仿制过程中,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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