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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价格战愈演愈烈,药企断臂求生?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20-6-1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挂网意见》还明确了禁止挂网的5种情形:1.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因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出现质量检验不合格的;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记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在国家或河北省组织开展的谈判、集中采购执行(合同)期内,不符合采购规定的同品种药品;药品集中采购中不正常履行合同的;其他不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挂网规定的。

对此,刘明睿表示,将诚信评价和药品采购相结合,将贿赂、扰乱市场等行为作为撤网判定条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新评价模式,也是未来国家的政策导向。但河北这次挂网项目中禁止挂网的5种情形,与以往其他省级挂网项目相比,没有在质量评比上有更多的创新,在招采环节通过这样的规定是不能保证药品质量、杜绝招投标领域乱象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招采环节也不可能把药品的质量问题一并解决。

在挑战中寻求生机  在降药价和保供应上寻求平衡

事实上,从国家带量采购开始,就已经预示着仿制药全面降价时代的来临,未来可能会形成国家谈判+国家与地市级带量采购+竞价挂网的全面降价模式,仿制药“价格战”会愈演愈烈。在这样的“高压”之下,药企必将回归制药企业的本质,要么踏踏实实做好生产精益化管理,把仿制药的成本控制在最低;要么加大研发投入,在产品管线上有所突破,快人一步通过一致性评价。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未来的挑战中获得生机。

不过,在仿制药价格越来越低的形势下,现在已经出现了新的问题,值得相关各方引起注意,那就是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降价太狠,也可能会带来乙方“主动撤网”的副作用。例如5月28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二批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就显示,有48个药品拟撤网,239个药品拟暂停交易。在拟撤网的48个药品中,有28个为企业主动申请撤网。

业内人士就表示,企业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主动撤网”,但其中肯定跟价格脱离不了干系,有关部门在把企业引进来的同时,也应该有个机制让企业可以有序地“退出”。

此外,在药企“主动撤网”的现实情况下,如何保障药品供应?刘明睿建议,可以参考“江苏模式”。6月3日,江苏省为部分不愿降价的产品开通绿色通道,只要该类产品按江苏省设区市最低成交价对全省供货,该价格可不作为江苏省省级挂网价格,不对外公示。这就是主管部门在“降药价”和“保供应”上的一种平衡手段。

总之,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让市场这只手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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