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去行政化的困局:三明医改模式的借鉴与反思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6-12-2 打印内容
因此,不仅是医疗机构,医保机构也需要走向去行政化。两类机构的改革方向都是法人化和专业化,而法人化和专业化都意味着社群机制必须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从这一视角来看,三明医改的需求侧改革(即医保改革)才刚刚上路,还有广阔的空间。
第二,价格管制导致医疗领域出现部分问题(包括过度医疗、以药养医、商业贿赂等)。打破价格管制,一来需要政府部门解除不必要的管制,例如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药品定价、药品加价率管制、药品集中招标等等;二来需要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谈判,用全新的“打包价”代替原来的“数明细”,这样才能逐步替代按项目定价。目前在全国各地仍普遍推开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行政再定价。
价格管制改革,只能由省级或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才有权开展,三明市无法全力实施。三明模式的特点之一是绕开价格管制,尤其是通过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所实施的公立医院药品进货价管制。药价虚高普遍存在,如果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利,医疗机构无法从一口价中获得利益,即医疗服务按项目行政定价体制依然发挥主导作用,那么药价的实质性降低将可能导致医疗机构运行困难。
其实,就价格问题,三明市的另一“重拳”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还是涨价,除了以往定价者没有见过的新检查、新耗材、新技术,老百姓常用的大宗医疗服务项目,行政定价始终是偏低。行政性调整价格,实际就是行政再定价,但无论如何再定价,始终难以准确定价。
行政调价,无论是针对药品,还是针对医疗服务,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医保支付的提高和支付方式的改革。三明市的举措,则在医保改革与价格改革上注重两者联动。
在价格改革上,值得注意的是,彻底破除行政定价,回归市场机制,让市场主体自主定价,才是去行政化的康庄大道。一来,医疗领域的一个重要市场主体是医保机构,医保机构以收定支,不可能放任医疗费用快速上涨而不管;二来,医疗服务市场毕竟存在竞争性的,有竞争,价格便受控。
第三,三明市在推进社会力量上进展不大。社会力量办医,自然首选人口多、市场大的地方。因此,在一线城市和大城市,医疗市场放开才是政府施政的重点。但是,公共资源的配置,往往随着行政级别走,而行政级别越高的地方,就是那些规模越大的城市。如何突破公共资源配置的行政化,这不是三明模式所能够解决的。
至于不断强化医疗质量的监管,不断改善政府监管的技术,这是政府医政工作的常态,也并非三明模式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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