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巨变 药企营销被彻底颠覆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2018-3-30 打印内容
再加上存在给予医生回扣等违规行为,自然,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倾向于多用药、用贵药。
而在按项目付费的机制下,医生收受回扣行为和医院的利益并不矛盾,相反,医生回扣行为某种程度上还可以增加医院的收益(回扣多、药价贵,药价贵医院加成收益也就多),所以难以产生医院约束医生回扣行为的内生动力。
约束及稽查医生回扣行为似乎成了纠风办、纪委、卫计委等主管部门的事情,医院的实际动力并不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广泛存在。也就造成了药企靠回扣营销制胜的乱象。
而按病种付费是一种包干制,医院给医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成为了医院的费用成本,销售药品不再是医院的利润来源。
按照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的说法,在按病种付费之下,医生享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就是“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
也就是说,在按病种付费下,每个病种被预先设置一定的报销金额,节省下来的是医院自己的,医院花超了则要自行负担部分。显然,医院不会做赔本的生意。
这样一来,医生考虑的就不是以往的通过多检查、多开药等创收,而是节省诊疗费用。毕竟在按病种付费下,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省钱反而是在为自己和医院赚钱了。
在这种付费机制下,当病种费用包干以后,医生如果继续有回扣行为,就会直接损害医院的收益,若回扣多必然导致药价高,从而使在打包费用之内,减少了医院的收益,医生的回扣行为和医院利益成了矛盾的、对立。
那么,过去医院对医生回扣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就会发生改变。
在包干制新的医保付费机制下,医院就有了约束医生回扣行为的内生动力,必然会改变对科室(医生)的考核规则,在医院新的考核规则下,医生的回扣行为的约束很可能由过去的“纠风办”变成了“临床科主任”,纠风办等管医生回扣行为难度很大,但科主任管医生不拿回扣应该难度不大。
有人会提出疑问,医生不拿回扣了,行吗?医生的收入太低,有的医生甚至灰色收入占了其收入的较大比例。实际上,医生不拿回扣可能收入更高。
?医生不拿回扣赚的更多
除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外,《通知》还提出,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为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除此次《通知》提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外,一年多以来,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文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随后,在2017年1月,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掀起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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