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监管机构大调整的背后考虑及政策走势
作者:佚名 来源:慧聪网 2018-3-23 打印内容
目前来说,有些疑问的政策之能是长期照护险。长护险这个新模式的探索虽然之前一直是医保相关部门来牵头,但从模式上来说,包括医养结合方面的探索,又更像是职能归属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所以未来我觉得还不太能确定,但理论上放到医保局这边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另外,具体到经办层面,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社保卡发卡数量已经超过10亿,医保局的新模式会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新的不便,也要看相关部门的智慧和合作了。
药械集中采购方面,笔者和业界包括很多专家广泛猜测的取消药械招标的观点不同。我认为短期内取消或者重大变革现有模式的可能性并不大。特别是现在的挂网(阳光采购)模式,是基于多年经验形成的一种较为合理的模式,可以说从理论上进一步改良的空间已经不太大了。有可能加以改良的,可能是竞价议价方面或许会结合医保支付标准来一起考虑。这里需要考虑的一点其他因素就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度,未来无论是(技术标)质量层次划分,具体支付标准等等方面,都很可能会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另外就是创新产品的市场准入,很有可能会把原有的药械议价模式和医保谈判结合起来,和国外一样,一次性谈判到位,提高准入效率。
医药定价方面,随着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按病种收费模式有可能会进一步探索。毕竟从医保支付方的按病种付费到医院的按病种收费,之间没有什么太大的技术层面的难度。从收费标准的制定来看,应该会给医院一定的盈利空间,毕竟在药械零差率之后,医院需要合法合理的补偿模式。
医药卫生价值评价部门(或者叫卫生经济学相关部门)的发展会在未来比较迅速。一方面是与国际接轨,毕竟现在去国际上开个会交流,有种“开谈不提HTA,读尽诗书也枉然”的感觉。另一方面,上述提及的议价或谈判,应该说卫生经济学是个非常有必要的工具,在之前人社部门36个产品谈判时,相关资料就作为参考资料提及。虽然由于目前此方面国内起步较晚,有些证据可能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所以,未来无论是成立专门的官方机构及出台相关政策,都是有着很大的可能性的。
在此也聊一点儿个人推演的、比较有意思的政策走势,大家可以随便听一下,不必当真。
药械集中采购方面,形成区域化的大平台,甚至未来形成全国性的交易平台。这点其实之前是有过不少探索的。包括京津冀等等。应该说,现有的挂网(阳光采购)模式,即使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平台,从技术角度来说,也没有什么难度。如果是一个全国性的平台,可以极大的减轻药械企业的负担,至少不用做31套招标的企业资料、产品资料,外加什么证照原件,跑到各个部门去开什么无假药证明,这样做也有助于形成全国性的医药企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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